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仁政、 通讯员穗医保报道:10月20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为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并发布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及奖励的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规定,举报人可以以匿名或实名的方式,通过举报电话(87605840)、举报邮箱(ybrsc03@gz.gov.cn)和信件举报等途径向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反映《通知》中列举的各种欺诈骗保行为。 按照《通知》规定,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的违法事实或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内容事先未被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发现或掌握、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情况,将予以奖励。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按举报线索中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人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举报线索查处结案或追究刑事责任后,符合规定奖励条件的,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在接到《广州市医疗保障局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金领取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到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指定地点办理奖金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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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办事指南
最高奖励10万元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10月22日
版次:A07
栏目:
作者:薛仁政、 穗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