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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怎样提升品质?

广州拟分四类风貌区进行指引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11月08日        版次:A13    栏目:    作者:徐振天

  羊城晚报讯 记者徐振天报道:日前,《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规范系统设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按照优风貌、提品质、强指导的理念,将广州市全域分为现代都市街区、传统都市街区、历史文化街区、一般商业街区四类风貌区域,并针对性地提出户外广告品质提升指引。

  《指引》提出了空间布局与风貌塑造相结合、标准控制与品质指引相结合、管控措施与精细指导相结合的户外广告设置理念,并从布局要求、规范标准、建设实施三个方面给出了户外广告和招牌全类型、全要素的规范设计方案。

  对于包括北京路、十三行、上下九、恩宁路骑楼街、沙面步行街等在内的历史文化街区,《指引》提出,除步行街外,户外广告应以喷绘广告及灯箱广告为主,不鼓励进行新型广告技术应用。户外广告造型以不破坏历史性街道建筑风貌为原则,结合建筑立面设计,与街道、建筑风貌相协调。广告外框宜结合历史建筑装饰元素进行一体化设计,降低对历史立面风貌的影响,户外招牌提取传统建筑元素如花窗、镬耳墙等进行设计。

  对于包括琶洲、天河路、珠江新城、金融城商业功能区在内的现代都市街区,《指引》建议户外招牌以集中式、落地式招牌及品牌墙为主要设置形式,在满足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户外广告总体容量可适当放宽,同时鼓励进行新型广告技术的应用,如隐形式电子显示屏、裸眼3D显示屏及LED转角屏等新形式。

  对于包括环市东、农林下路、中山三路、广州火车站、江南西商业功能区在内的传统都市街区,《指引》建议控制户外广告总体容量,广告形式宜尊重街区内居住建筑为主的城市风貌,少设或不设大牌,以喷绘广告及灯箱广告形式为主,户外招牌建议以门楣设置及品牌墙为主要设置形式。

  在一般商业街区,《指引》鼓励进行新型广告技术的应用,重要的街区节点处建议和适当设置户外大屏应用转角广告或电子显示屏等新型技术,商业综合体户外招牌则建议以集中式、落地式招牌及品牌墙为主要设置形式。

  11月9日前,社会公众如对《指引》有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到gzcgwjgc@163.com等途径向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