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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2022“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21天躺瘦10斤?公众号胡吹减肥餐被罚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11月08日        版次:A13    栏目:    作者:许张超、丁玲、朱婉怡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张超、丁玲,实习生朱婉怡报道: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铁拳”行动的第二批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领域,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涉及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商标侵权、“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超期未检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

  

  典型案例涵盖多种类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10件,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市花都区某购销部经营不合格及商标侵权味精产品案;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贺某某经营含西布曲明的女神cafe、Q.MEI预包装食品案;越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市某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跨境商标侵权案等。

  

  多个微信公众号推文涉违法

  

  记者注意到,多个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广涉违反广告法。如,在越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市某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广告违法案中,当事人于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2月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某某在线”发布名为《过年必备清冠饮|疫情反复无常,国医大师防疫汉方,筑起“健康屏障”》的广告,用于推广广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普通食品“邓老清冠饮(壹号)颗粒冲剂”。

  据悉,当事人在推文中使用“邓老清冠饮能清热解毒、宣肺化湿、调和脾胃,兼有通便排毒之效”“处方”“提高自身的免疫力”“预防病毒”等广告用语,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越秀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没收广告费用0.1万元,罚款4.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违反广告法的违法行为案中,当事人受广告主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于2022年4月26日在微信公众号“非凡教师”发布题目为某娱乐明星“因胖被嘲上热搜的她,根本不值得同情?”的广告,该广告主要为推广普通食品“咚吃控卡餐”。

  据悉,上述广告内容中有“我尝试了一个星期后,裤子竟然松了一圈?!打铁趁热,我又坚持21天,体重哔哔掉了快10斤?!”的文字内容,同时配有“真实体重秤记录”的图片;广告内容中有“不流汗、不节食、不反弹轻松快乐月瘦10斤,吃出迷人好身材”“米其林级别减脂餐,21天躺瘦10斤”的文字内容。

  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以及食用“咚吃控卡餐”有上述广告宣传的效果,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违反广告法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0.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