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出炉

深圳广州入选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12月31日        版次:A04    栏目:擦亮营商环境“广东品牌”    作者:丁玲、孙晶

  羊城晚报记者 丁玲 孙晶

  

  12月30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了《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全省市场主体已突破1600万户,市场主体数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广东省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另据省工商联组织的“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建设的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广大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投下“信任票”。

  

  市场主体数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

  

  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广东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介绍,从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来看,《报告》显示,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专项法规也出台实施,为全省营商环境改革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法治保障。

  同时,全面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政策清理,全省各级已累计修改、废止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00多件。地市层面,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湛江等市均已出台实施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山、江门、云浮等市也正在研究制定中。大部分城市迭代推出“升级版”的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更加精准破除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根据《报告》,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也进一步深化。开办企业方面,推行智能审批标准化、智能导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港澳企业登记注册实现“湾区通办”,1万多家港澳企业通过便利途径实现登记备案;办理建筑许可方面,建成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项目审批全省通办。创新建立重大项目并联审批机制,通过多审合一、告知承诺等方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交地即开工”;获得电力方面,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其他地区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接电成本全国最低;跨境贸易方面,在全国率先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地市、口岸及功能全覆盖,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提升海运口岸物流效率。

  省工商联组织的“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显示,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建设的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全省市场主体已突破1600万户,市场主体数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广大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投下“信任票”。

  朱伟表示,今年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渡过难关。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稳经济33条、19项接续政策,及时出台广东省两批214项具体举措和“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47条”“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25条”等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通过“粤商通”“粤财扶助”等平台推动政策和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一链一策、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

  

  城市间营商环境差距在不断缩小

  

  据朱伟介绍,此次评价结果分为三档。第一档是深圳、广州。两市入选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进营商环境5.0版改革,更大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优服务,是全省其他城市学习的标杆;第二档是佛山、东莞、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汕头、清远、湛江10个城市;第三档是韶关、茂名、潮州、云浮、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揭阳9个城市。

  “整体来看,各城市以评价为契机,对标标杆,取得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城市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在不断增强。”朱伟说。

  与上一年相比,佛山、江门、肇庆、汕头、湛江等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步明显。佛山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率先推行的“一照通行”、财政补助资金直达企业等改革在全省复制推广;江门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项目化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促进营商环境大改善大提升;肇庆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坚持“项目为王,企业第一”理念,打造“全肇办”一站式服务、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等改革品牌;湛江聚焦重大项目全周期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在服务巴斯夫、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等重大项目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将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朱伟表示,《报告》全方位分析审视了全省各地各领域的营商环境状况,针对每个指标分析了还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共65条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同时总结梳理出了18条各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做法和鲜活经验,下一步,将制定出台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珠三角地区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缩小区域差距。在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之间建立结对关系,由帮扶方一对一指导被帮扶方优化办事流程、改造信息化系统、培训人员队伍。帮扶工作聚焦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的短板弱项,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提升项目投资和审批便利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领域,逐条提出重点任务,设置量化目标,争取到2025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办事标准和服务质效与珠三角地区全面接轨。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破解长期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广东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选取了反映突出的9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这9个领域包括妨碍公平竞争、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办事不方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中介服务不规范、涉企违规收费、行政执法不规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形式主义等方面。各地将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问题台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通过专项整治方式,争取解决一批“老大难”的问题。

  三是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培育示范引领标杆。一方面,继续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按程序做好试点改革涉及法规文件修订,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深圳这两个城市实施,推进国家部署的101项改革事项清单落地实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另一方面,打造省级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点。在全省范围内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县(市、区)为单位,分批有序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改革意识强、优化营商环境成效好的区域,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示范,聚焦招商引资、安商稳商、优化办事流程、服务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打造成为营商环境标杆,建设一批吸引海内外企业来粤投资的首选地和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