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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检察机关去年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超1000件 走在全省前列

益心为公,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1月13日        版次:A07    栏目:    作者:张豪、董柳

     清远检察机关运用无人机开展现场调查取证

  

  文/羊城晚报记者张豪 董柳 图/清远检察院提供

  

  “非常感谢检察官,让我可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过错,守护青山绿水。”广东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居民苏某激动地说道。

  事情要从该县检察院就苏某非法捕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说起,检察机关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家庭经济困难等因素,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促成苏某签订劳务代偿协议,让其从一名捕鸟者转变为一名生态环境保护者……该案例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并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展示。

  近年来,清远检察机关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核心,通过创新预防性公益诉讼、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办案方式,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2022年清远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1189件,走在全省前列,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59件,同比分别上升49.94%和17.67%。公益诉讼三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排名全省第一,7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打造预防性公益诉讼创新品牌

  

  2022年1月,阳山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平安春节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在调查中发现,春节期间,阳山县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明知47家零售商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向其供应烟花爆竹,总销售金额达69万余元;57家烟花爆竹零售商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店内销售烟花爆竹。上述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阳山县检察院及时召开公开听证会,与相关行政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监管执法问题。会后,阳山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2022年4月,阳山县检察院对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涉案在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已按程序申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其余无证商户已停止销售烟花爆竹,消除了相关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去年清远检察机关聚焦危化品、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矿山安全、工矿企业生产等监督重点,共部署开展了9项预防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和风险问题366个,专项排查整治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83家,清理固体废物7.2万余吨;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修复生态和治理环境费用6000余万元。

  “将监督对象从‘已造成公益损害的’拓展到‘损害还没发生但存在公益损害重大风险的’,将监督节点前移,提前发现倾向性、苗头性公益损害问题,可以有效促进源头治理。”清远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李文丰表示,接下来将把“预防为先、诉防结合、标本兼治”的预防性公益诉讼创新工作品牌擦得更亮。

  

  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清远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领先全省,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去年7月,清远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聚焦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开展非法采矿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充分运用大数据和“无人机+激光雷达”等先进技术,更是在省内检察机关中首次将实景三维建模技术应用于公益诉讼业务,加大对涉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和监督力度。

  在办理周某元等非法采矿案中,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同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刑事证据和公益诉讼证据,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矿产资源价值损失、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工作,确保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顺利提起。2022年6月,英德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周某元等人6年10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至40万元,同时判决周某元等15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赔偿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生态损害评估费用等合计人民币5213万余元,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不仅严重侵害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且破坏生态环境,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安全事故,严重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李文丰介绍道。

  据统计,本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发现企业超量开采、环境保护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公益诉讼线索3565条,涉非法占地、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55万余平方米,追缴税款1.07亿余元,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并督促行政机关整改,推动涉矿领域源头、系统、综合治理,助力绿美清远建设。

  “目前清远两级检察机关已经在办案过程中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建立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全市推广,实现‘一域突破,全市共享’。”李文丰说,清远检察机关在非法采矿领域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成功实践,实现了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从“0”到“1”的突破。

  

  开拓公益保护新领域,着力提高诉讼质效

  

  去年1月,清城区检察院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一家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在招生招聘、师资培训、安全管理等环节存在监管漏洞,相关主管单位可能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后经调查核实,相关机构普遍存在部分在岗教师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未能确保在岗教师接受专业培训;与孤独症儿童的监护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不规范;监控设备存在盲区以及监控录像保存期限过短等问题。清城区检察院督促协同主管单位依法全面履职,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对辖区内康复机构一并开展重新评估工作,规范行业准入门槛。该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

  近年来,清远市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不断扩大公益诉讼覆盖面,督促行政机关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重点整治,着力解决未成年人公益损害问题;与残疾人联合会搭建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督促整改无障碍设施安全隐患257处;与市妇女联合会合作探索“公益诉讼+司法救助”反家暴模式,清城区检察院督促加强反家庭暴力联动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也入选了最高检、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清远市检察院亦心怀国之大者,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精耕细作开展专项监督行动12个,督促保护林地、土壤、水域855万平方米,协同追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9亿余元,分别是2021年的16倍和30倍。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追缴医疗保障基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国财国土领域”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清远检察机关积极开拓公益诉讼新领域履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积极回应信息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更高要求,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监督,部署开展“人脸识别”等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工作,紧盯互联网、手机App、房地产等行业领域违法收集个人信息问题,通过诉前磋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等方式,推动整改264处非法采集个人信息设施。此外,清远检察机关还部署开展了文化遗产、南粤古驿道、传统村落和古树名木保护、军地和军人权益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助力乡村振兴等专项行动,检察公益诉讼监督领域不断丰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