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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法治“晴空”照亮青少年走出人生“雨季”——

汕头首批“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揭牌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3月03日        版次:T04    栏目:    作者:董柳、邱梓喆

     汕头金平法院法官到金平区大路小学讲解民法典

  

  文/图 董柳 邱梓喆

  

  “法官姨姨我跟你拉钩,会好好听爸爸妈妈话的。”法庭里,五岁小女孩脆生生的一句话,熨帖了在场所有人的心。

  在汕头中院近日审理的这宗离婚案中,小女孩的父母因抚养费争执不下,法官综合考虑孩子生活教育所需费用、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孩子爸爸最终同意一次性多给付10万元,让孩子的生活更有保障。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

  继汕头中院出台意见由刑三庭归口审理少年家事案件后,3月1日,汕头首批“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在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人民政府、金平区鮀莲街道办事处揭牌。

  这是汕头法院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精神,聚力打造项目品牌、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打出的“组合拳”。

  撑起一片法治“晴空”,照亮孩子们走出人生“雨季”,汕头法院正走出一条具有汕头特区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之路。

  

  多元化解纷:设立“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前不久,汕头中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李某夫妻婚后生下三子女,三子女均系未成年人。孩子爸爸作为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到一审法院,要求取得三名子女的直接抚养权。

  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法院做通夫妻双方和三名子女的思想工作,依法判决同意双方离婚,判处丈夫抚养儿子,妻子抚养两个女儿,并要求夫妻双方按期支付抚养费,并规定了探视时间。

  然而,判决作出后,判给父亲抚养的小军一时无法接受跟妈妈和姐姐妹妹分开生活的现实,一直哭闹得厉害。

  为了不给孩子的成长留下“阴影”,汕头中院二审法官郑向红联合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做好父母双方的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正确与孩子进行沟通,同时通过“背对背”谈话,耐心消除小军与妈妈分开居住的恐慌。最终,在接受法院判决后,小军在父母双方的关心关爱下,逐步恢复了正常生活状态。之后,法官还与两边的居委会协调,加强对三个孩子的关怀,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

  类似的家事纠纷,今后在汕头将有更便捷的解决平台。

  3月1日,汕头首批两个“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揭牌。汕头中院刑三庭庭长杨明辉介绍,驿站由中院牵头,联合各区(县)法院、镇街共同设立,今年6月前,各基层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设立“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

  杨明辉介绍,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旨在聚集构建少年家庭纠纷多元解纷机制,打造集调研走访、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巡回审判、诉调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家庭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网格式综合体系。

  “法院还可以利用驿站做好判后司法延伸服务工作,广泛开展未成年罪犯判后回访帮教,未成年人受害人案后跟踪心理辅导等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挽救失足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合力。”杨明辉说。

  “设立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是新时代全面推进汕头少年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举,是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两级法院将全力加快推进驿站的创设,以聚力‘权益保护’、强调‘审教结合’、做好‘庭外功夫’、关注‘延伸效果’为抓手,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方式、新举措,共同打造好具有汕头特区特色的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品牌。”汕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表示。

  

  立体化帮扶:双重教育机制帮助挽救罪错少年

  

  一眼望去,坐在汕头某中学课堂上的高三学生小华(化名)与普通的高三学生并无不同。正在复读的他正紧锣密鼓地准备参加2023年高考。然而,一年前,他却来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

  原来,小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一人重伤,他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鉴于小华未满十八周岁,又是在校学生,汕头中院在审理本案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被告人小华处以必要的惩罚,同时邀请心理咨询师加入,与法官陈连嘉一起对小华做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促使他认识到犯罪的原因及社会危害。同时,法院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教育机关协调,对小华适用缓刑,让他重返校园继续完成学业,持续稳定地走好脚下的路。

  未成年人进入青春期后容易叛逆、冲动,从而“一失足成千古恨”。数据显示,2022年,汕头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一审案件180件260人。

  在所办案件中,法院多次开展“法律妈妈”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常识,提高妈妈的法律素质和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理念,并借此进一步深入培养青少年明辨是非能力、遵纪守法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法院通过创新“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司法+心理”双重教育机制,达到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修复受损家庭和受伤心灵三者统一,努力挽救每一个失足少年的未来。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汕头法院通过‘前延+后伸’审判模式,引导鼓励罪错未成年人正视过去、面对未来,用爱让他们树立对新生活的希望。”汕头中院法官陈连嘉说。

  

  多维度宣传:让青少年普法“飞入寻常百姓家”

  

  今年1月,汕头市龙湖区法院的7名法官及3名法官助理有了一个新身份——下蓬中学、谢易初中学等10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

  龙湖法院方面介绍,此次选派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的法官及法官助理,涉及刑事、民事、执行等各个业务领域,他们政治素质好、审判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热心教育事业。在今后5年的任期内,他们将走进辖区10所中小学,履职尽责,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等工作。

  “担任法治副校长,既是崇高的荣誉,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忠诚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指导学校法治教育的规范开展,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其中一名受聘的法官表示。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为加强校园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持续增强学生法治观念,近年来,汕头两级法院以“民法典百场宣讲”活动为契机,组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开展68场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法治副校长等工作,引导青少年向上向善,努力让守法意识转化为每一名未成年人的自觉行动。仅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汕头两级法院便开展了9场普法活动。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更加关切。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万云峰说,“汕头两级法院加强对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不断促进全市少年审判工作提质提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汕头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