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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男孩遭家人棍打跳下5楼”:

回应社会关切,宜速报事实慎报原因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06月28日        版次:A13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王刚桥

  □王刚桥

  

  6月25日晚,一名男孩从五楼跳下的视频广为传播,引发众多“吃瓜群众”关注。视频中,一男孩站在一部空调外机上方的防盗网外平台上,室内则有人持长棍伸出窗外拍打男孩。楼下则有人喊话“不要再打了”。数秒后,男孩选择跳下。

  6月26日晚间,事发地安徽合肥市长丰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在该小区某单元楼下,发现一名坠楼儿童(闫某某,男),随即送医救治。通报还披露,经医院诊断,闫某某身体多处骨折,肺部挫伤,暂无生命危险,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就网络舆情热点事件,警方第一时间通报事实和调查进展,既是履行法律赋予的信息公开职能,也是通过速报事实,回应社会关切,争取舆论主动的惯常做法。个案舆情演变为公共事件之后的数小时,最容易滋生流言甚至谣言。如官方信息持续缺位,舆论真空下的信息饥渴就会被各种揣测、猜度、怀疑所填补。当成见、偏见成了舆论主流,再要矫正受众已接受的信息,难度往往会成倍数增加。

  从舆情处置的第一原则“速报事实”上,长丰警方无可指责。获悉坠楼儿童暂无生命危险,也让众多关心此事的网民,部分解除了焦虑。“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披露的是事件的阶段进展和警方的后续工作,这也表明,对事件的定性、对当事人的法律评价,还未最终定案。这些都是必要的警务信息公开内容。

  但警方在舆情应对的另一原则“慎报原因”上,却略显不够谨慎。通报称,“经初步调查,闫某某因贪玩担心母亲责罚,躲到防盗窗外平台上。其母亲担心闫某某坠楼,用棒状物拍打闫某某,规劝其进屋。后闫某某跳楼。”这一段,既有事实描述,也有原因分析。男孩“躲到防盗窗外平台上”是事实描述,“因贪玩担心母亲责罚”是对前述事实的原因说明。男孩母亲“用棒状物拍打闫某某”是事实描述,“担心闫某某坠楼”则是对前述事实的原因说明。

  恰恰是后面这一则原因说明,导致了这一事件的二次舆情。众多网民质疑警方这一因果认定不符常理。若母亲担心自己的孩子坠楼,并要规劝孩子进屋,更常见的做法是展示善意,而不是用棍棒拍打。对视频可见的棍棒拍打,尤其是连续的“棍棒拍(击)打”,正常人都会认为这更似攻击,而非善意规劝。

  对于这个普通人第一时间就能产生的合理怀疑,官方通报又未能提供证据或细节向公众解疑释惑,更多质疑汹涌而来。这一个案由此成了舆情应对和信息公开的生动范本。

  通报事实要快,公布原因要稳。事实是客观发生的,而且已经发生,初步核查后即可迅速向公众通报。事件原因往往关联甚多,调查前期由于受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和现有证据材料等影响,还难以给出符合客观事实的认定,不通盘考虑,不为多种可能留足空间,事件原因就随事实同时发布,难免让人感觉草率,也极易搅动围观者的负面情绪,引发不必要的争论,让后续调查和信息公开工作陷入被动。

  回应社会关切也是个技术活。速报事实、慎报原因、续报进展,是完整的应对体系,也是信息公开的通用原则。信息社会,舆情的发生是大概率事件,只要坚持讲人话、讲真话、会讲话,尊重客观事实,尊重传播规律,就不怕众声喧哗。(作者系法律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