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羊城晚报记者 陈玉霞 摄 |
羊城晚报记者 陈玉霞 通讯员 穗建 广州正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城中村改造,广州规划新配建公建配套设施620万平方米,新建村民复建安置房31万套,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 加大政策供给 今年以来,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决策部署,把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供给是其中重点工作之一。 据介绍,今年,广州市制定了全市城中村改造的纲领性文件《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决定》,已经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加快了城中村改造立法,研究制订《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城中村改造要增进公共利益属性、探索司法保障的有效形式及提出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后治理等,从根本上推动解决一批城中村改造瓶颈问题;开展了规章制订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编制工作,从规划管理、策划实施、用地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好制度政策支撑。 《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推进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征求意见稿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衔接广州市科学绿化最新要求,强调“三旧”改造应当加强城市绿化和树木保护工作,推动城乡绿化高质量发展,不破坏地形地貌,按照规定编制树木保护专章。二是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征求意见稿强调在“三旧”改造中始终把对历史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并促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三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征求意见稿积极推动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促进成片连片改造,着力缓解建设用地供给不足难题。四是优化产权注销办理流程。五是发挥政府补位作用。 同时,广州市持续建立健全城中村改造“1+N+X”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城中村改造审批流程。 强化政府主导 探索改造新模式 在城中村改造推进过程中,广州市加强计划管控,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广州市2023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已分别于3月29日和5月10日印发实施。通过强化政府主导、探索改造新模式,广州正在科学有序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 据了解,广州在持续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新思路新方式,强化“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作用,坚持“净地出让”,在重点片区开展城中村改造“统筹做地”试点,破解城中村改造面临的突出难题。目前广州市正大力推动广州新中轴(海珠)片区、广州火车站片区、罗冲围片区、环五山创新策源区等四个市重点片区(以下简称“四大重点片区”)改造新模式试点工作。 四大重点片区启动区占地面积987公顷,建筑面积1469万平方米。涉及城中村11条,占地746公顷,建筑面积1385万平方米。除城中村外,涉及需改造旧厂房8个,占地83公顷,建筑面积52.7万平方米。现阶段,广州已明确了四大重点片区“统筹做地”的主体,具体包括:广州火车站片区(广州城投集团、广州市建筑集团);城市新中轴(海珠)片区(越秀集团);罗冲围片区(珠江实业集团、机场建设投资集团);环五山创新策源区(越秀集团、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每个重点片区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模式、主要任务以及时间表、路线图、任务量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各区正在按照工作方案,抓紧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城中村和其他低效用地改造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 加强保障性住房筹集 现阶段,广州正积极推进多元化筹集保障性住房工作。 一是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要求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用房外的住宅用地按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二是将复建安置区满足村民自住外富余的出租房源,相对集中建设,并长期租赁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城中村现状住宅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在满足结构安全、符合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四是引导个人和集体产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选聘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机构整体运营。 同时,依托新组建的广州安居集团,将城中村改造作为筹集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筹集渠道,加大保障性住房筹建和供应力度,重点推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据介绍,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全力推动城中村改造取得新突破,广州市于9月1日召开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会暨广州安居集团成立大会,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