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莫谨榕 通讯员 李媛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由此可见,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12月4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公职律师团队成员姚绮琳以“线上+线下”宣讲的方式,为广州华商学院广州、肇庆两地校区500名师生带来了一堂跨区域税收宣传普法课,引导大学生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在税法宣传中彰显宪法精神。 活动期间,广州增城税务部门青年业务骨干从创业、就业等角度为大家讲解适用于高校毕业生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并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进行了详细解读,得到了参加活动学子的踊跃提问。谈及参加此次活动的感受,广州华商学院广州校区张同学表示:“税务人员以生动的案例讲解了大学生创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我们刚起步的创业者来说帮助很大,还搭建了我们与肇庆校区同学交流的平台,真是收获满满。” 为创新税收宣传普法形式,广州增城税务部门以此次跨区域税收普法活动为契机,以音为媒,通过乐队带领参加活动的师生齐唱《宪法伴我们成长》,并且共同绘制主题海报,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依法纳税意识融入普法活动中,让学子们在感受艺术魅力的同时学习宪法、税法知识。 “此次活动通过‘同听一堂课、同唱一首歌、同绘一幅画’,让广州、肇庆两地学子‘云上’相会、共同成长,推动法治理念更好地根植在同学们心中。”广州华商学院会计学院执行院长刘善球表示。 这是广州增城税务部门深入开展税收普法活动的一个侧影。此外,在全国“宪法宣传周”期间,广州增城税务部门还组建党员青年先锋队在增城区宪法宣传活动现场设立咨询点,开展以宪法宣传为核心,以税费法律法规、便民办税缴费举措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面对面”“一对一”辅导。 “税务部门给我普及了宪法、税法的知识,尤其是个税和社保内容非常实用,受益匪浅。”市民刘女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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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在出发 税伴同行”
跨区域税收宣传普法课堂开讲啦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12月05日
版次:A06
栏目:
作者:莫谨榕、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