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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2024年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名额

全省共计划招收2358名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12月23日        版次:A04    栏目:    作者:孙唯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唯报道: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对2024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有关工作进行安排。据悉,2024年全省计划招收公费定向培养本专科师范生和教育硕士共计2358名,比2023年减少20名。

  其中,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143名,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县(市、区)招生,学生毕业后回定向计划来源地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下同)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幼儿园(含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任教。

  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师范专业1767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200名、小学教育专业970名、体育教育专业182名、音乐学专业144名、美术学专业116名、特殊教育专业56名、科学教育99名。面向全省范围招生,学生毕业后到定向计划来源地乡镇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学校任教,特殊教育专业到定向计划来源地县域内相关学校任教。

  本科起点教育硕士全日制研究生448名,面向全国范围招生,学生毕业后到定向计划来源地县域内相关学校任教。

  据了解,承担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培养院校为华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岭南师范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大学、韶关学院、嘉应学院、惠州学院、肇庆学院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

  公费定向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按照本专科学历层次每生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每生每年3万元的标准安排给各培养院校。由各培养院校负责统筹管理和使用,专项用于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在培养院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和实习实践费以及发放生活补助费等,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照一年10个月按月发放。毕业后,需到定向安排的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不得以升学、调动为由不履行限期服务约定,鼓励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在职攻读研究生等在职继续教育的形式,提升学历和教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