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德钢、实习生张芷翘报道:《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12月26日,中山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据悉,《条例》共设六章五十七条,从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评价与激励、人才服务与保障等四个方面着手,立足国家战略需求和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中山市产业实际和人才特点,确定了战略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乡村人才、青年人才等六类重点培养的人才类型,有针对性地推进人才培养工作。 在人才培养上,《条例》要求加强对高校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大学生创业就业等领域的政策支持,鼓励高校结合本市经济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趋势,设置特色学科、专业和研究、实训平台;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结合中山产业发展导向进行专业设置,开展校企合作,形成企业和学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产业和教育相互融合的职业教育制度;要求市政府搭建科研创新平台、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两个人才培养平台。 随着深中通道建设进程加快,中山将更加紧密地与湾区东岸的城市群联系在一起,中山也借此契机加强与湾区其他城市的人才交流互通。在人才引进上,《条例》要求政府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制定支持港澳青年到本地创新创业政策,吸引更多港澳青年人才到中山工作生活。同时实施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规定具有金融、规划、设计、建筑、会计、教育、医疗卫生等7个专业领域港澳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山应聘执业。此外,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高层次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资格互认、服务互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资格,中山予以承认并给予相对应的人才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快推进深中人才一体化发展,中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在翠亨新区马鞍岛建设中山国际人才岛的工作方案,这也将是中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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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明年1月1日实施
促进大湾区人才交流互通
来源:羊城晚报
2023年12月27日
版次:A06
栏目:
作者:张德钢、张芷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