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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乱象为何难管?完善立法不容忽视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1月03日        版次:A03    栏目:记者观察    作者:郭思琦

  1月2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正式开罚。电动自行车治理一直是各个城市的“老大难”。其凭借机动灵活的特点为百姓出行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与之相伴的是逆行、闯红灯、改装等大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给交通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早前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听证会上获悉,目前,广州已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超过360万辆。根据相关部门估算,广州实际电动自行车已超500万辆,保有量远超小汽车。据交警部门统计,2023年上半年,广州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同比上升63%。2023年12月28日,广州更是发生了一起重型搅拌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事故,造成了电动自行车乘客罗某当场死亡……

  一组组数据都聚焦在一个矛盾点上:如何在保障“电鸡”车主通行便利的情况下,又能管住乱象、减少安全隐患?笔者所见,完善立法不容忽视。

  如今,电动自行车存在“摩托化”倾向,不乏有电动自行车车主解除限速,原本25码的速度解速后可达到五六十码,俨然具有机动车的属性,而电动自行车本身不具备机动车的保护。此外,电动自行车车主逆行、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等乱象层出。

  管住这些乱象,仅靠电动自行车车主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是不现实的,根本在于有相匹配的处罚管理措施。电动自行车虽然存在机动车化倾向,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属于非机动车,需按照非机动车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对于逆行、闯红灯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许多车主对此不以为意。较大的安全隐患与较小的惩戒约束力之间的错位,导致了一些电动自行车车主“无所畏惧”的心态。因此,随着电动自行车出行需求日益增多,完善上位法、出台相匹配的管理措施迫在眉睫。

  同时,在管的方面,道路交通执法是末端环节,不应将所有压力集中于此。真正的治理应是相关部门全链条联合起来,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进行综合治理。例如,打击提供非法改装的销售门店;一些企业可以在生产时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电鸡”解除速度等。

  电动自行车治理的探讨持续已久,我们无需将电动自行车“妖魔化”,但也要清晰认识到当下交通出行的状况。一个城市的交通如何治理?以人民为中心才是出发点。相信一个有序、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也是民之所盼。希望在探索治理手段的过程中,国家层面的立法能不断完善,地方全链条的治理要跟上,各方多一些倾听,多一些耐心,健康的交通环境构建,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努力。

  (郭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