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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推行“生态安葬”

包含尊重传统与环保节约双重考量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3月08日        版次:A07    栏目:热聊两会    作者:张豪

  □张豪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九龙镇五坑村党总支书记闫永志提交了一份《关于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的建议》。他建议,不强制要求火葬,鼓励“土葬深埋”不留坟头的生态安葬方式。可对生态安葬的家属实施奖励,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深葬、草坪葬、树葬、鲜花葬等生态安葬活动。(3月6日 澎湃新闻)

  生死事大。从古至今,我国的传统文化对殡葬十分重视,“死有所葬、入土为安”的观念已经持续了几千年。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土地资源日渐紧张,火葬也逐渐被城市居民所接受。但与此同时,一些农村地区在推广火葬时,亦采取了“一刀切”的模式,强制实行火葬,引发一些争议。近年来,农村地区的殡葬慢慢演变成人死亡之后按规定火化,再对骨灰进行土葬。这种“先火葬再土葬”的模式是对“一刀切”推行火葬制度妥协的产物,这种模式并没有达到节约土地和文明薄葬的目的,甚至还产生了土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加重群众丧葬负担等问题。

  所以,闫永志代表建议,农村地区不强制要求火葬,鼓励“土葬深埋”不留坟头的生态安葬方式。或许这才是最适合农村地区的殡葬改革模式,不仅可以满足人们“入土为安”传统观念,也不会对土地资源造成浪费。

  绿色生态安葬,从长远角度来看,是殡葬改革大势所趋。早在2016年,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海葬、树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地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具体实施意见,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采取激励奖补措施,加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

  当然,殡葬改革不只是对逝者安葬方式的简单改变,更是一场挑战旧俗的思维革命,这注定是一场需要久久为功的攻坚战、持久战。打赢这场战役,我们不仅需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宣传力量,更要注重措施配套、政策衔接、人性服务、文化塑造等,稳步推进、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