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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去年受理消费纠纷下降6.3%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3月14日        版次:A03    栏目:纠纷处理    作者:张豪、张雅慧、陈诗媛、尹科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豪,通讯员张雅慧、陈诗媛、尹科报道:3月1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能动司法护航,助力放心消费”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3年广州法院受理各类消费纠纷24070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亿元。

  “案件总量降幅明显,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及覆盖行业范围广的特点。”广州法院民事庭庭长王会峰介绍,2023年得益于加强诉源治理、案源治理,广州法院受理各类消费纠纷数量同比下降6.3%,有效实现收案压降,案件总量有所回落。从案件类型来看,主要分为涉产品类消费案件和涉服务类消费案件,如食品、保健品、日用品、化妆品、家用电器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产品引发的纠纷是涉产品类消费案件的重点领域。除传统消费维权案件外,司法实践中还出现了与当前平台经济相关的案件,如网络直播带货、网络游戏服务等新类型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近年来,广州法院积极畅通多元化解渠道,诉前调解成效显著。2023年,广州各基层法院经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涉消费者权益纠纷3215件,较大减少消费者诉讼维权的金钱和时间成本,有效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王会峰说,广州市两级法院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属于小额诉讼程序法定适用范围的案件,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推动小额诉讼程序“应用尽用”。“通过小额诉讼审理周期短、一审终审、诉讼成本低、快捷便利等优势,有效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一次性解纷的多元司法需求。”

  

  典型案例

  直播带货“货不对板” 法院:构成欺诈,该赔

  

  某公司是抖音店铺经营者,该店铺主播在直播中对手表商品进行讲解时,称其所售手表的内外圈均带钻且通体镶嵌的均为原钻。汤某经与客服再三确认后,下单购买了案涉手表并支付了相应价款。收货后,汤某经查码核验发现案涉手表编号下的原厂产品外圈不带钻,而其收到的手表外圈却带钻。其后,某公司承认该手表外圈所镶嵌的钻石为第三方镶嵌,而非原钻。汤某遂以存在消费欺诈为由,起诉要求某公司退款并三倍赔偿。

  法院认为,某公司在直播活动中对案涉手表的外圈是否为原钻进行了虚假宣传,使汤某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据此,认定某公司构成欺诈,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院指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直播带货作为典型的网络交易新业态,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很多商家、个人纷纷通过各大网络直播平台带货销售商品。但要注意的是,某些商家夸大宣传、知假售假,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也时有发生。本案判决针对直播带货存在的典型问题,深入剖析该商业模式的本质,明确了以“货不对板”等套路进行虚假宣传的网络销售行为属于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张豪 张雅慧 陈诗媛 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