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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法院与市司法局“跨域”合作

共建“法院+公证”司法辅助模式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4月15日        版次:A04    栏目:    作者:周婷婷、章婷

     签约仪式现场

  

  文/图  周婷婷 章婷

  

  4月12日,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与惠州市司法局举行司法辅助工作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惠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如新,惠州大亚湾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伟东等出席。

  仪式现场,双方签署了《司法辅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此举是大亚湾法院扩大司法辅助事务外延,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积极探索,也是助力解决执行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执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公证人员进驻人民法院‘贴身服务’,积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也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相信法院系统与司法行政系统在这方面的合作与探索,将带来‘1+1>2’的良好效果。”潘如新说。

  签订《司法辅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大亚湾法院与惠州市公证处将以首次诉、执案件立案工作的前期辅助性工作为切入点,把公证“五参与”程序的运作嵌入法院审执工作过程中,将诉、执前调解,立案,执行接待,文书送达,节点发起,财产查控,保全,执行款提存事务,拍卖辅助事务等纳入双方合作范围,成熟一个项目、搭建一个平台,加快完善建立相应的配套工作机制。

  据了解,2019年,惠州市公证处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签署了《司法辅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协助受理执行案件39114件,在参与司法辅助、进行执行事务类、诉前调解类、司法拍卖辅助类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次与大亚湾法院合作协议的顺利签署,标志着惠州市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接下来,大亚湾法院将学习总结其他试点地区的经验成果,加强与惠州市公证处的业务交流,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法院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共建多元解纷的执源治理工作格局,努力打造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的新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