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黎秋玲 通讯员 温玉仙 喝下就晕,还会令人短暂失忆……一种所谓“迷药”的新型毒品——γ-羟基丁酸,成了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涉及该新型毒品的强制猥亵罪及走私、贩卖毒品罪案。 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人钟某某、赵某、王某某多次在不同酒吧使用“迷药”将不同被害人迷晕,并在被害人失去意识后将其背到酒店对其实施猥亵行为并拍摄隐私照片。 2023年5月,被告人钟某某按照约定帮助被告人赵某、王某某从国外代购并交付“GHB”(俗称“听话水”)各一瓶,之后分别向二人收取人民币1000元。 2023年8月,公安机关先后抓获被告人钟某某、王某某、赵某。公安机关在被告人钟某某处缴获“GHB”3瓶,在被告人王某某处缴获“GHB”1瓶,在被告人赵某处缴获“GHB”2瓶。经鉴定,上述缴获的“GHB”含有美托咪定、γ-羟基丁酸成分。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钟某某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赵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王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判决后三名被告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表示,本案缴获的“GHB”中所含有的γ-羟基丁酸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味又易溶于水和酒精的中枢抑制剂,也有白色粉末、药片和胶囊等剂型,在饮料、酒水中添加后很难被察觉,食用后会让人逐渐失去知觉,并且会出现短暂失忆。 所谓的“听话水”“失忆水”的主要成分正是γ-羟基丁酸,是对受管制的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而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类似毒品的危害,属于第三代毒品。除γ-羟基丁酸外,三唑仑、氟硝西泮、氯胺酮等具有类似作用的药物同样属于精神管制药物,服用后均会对身体造成损伤。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群体都要增强防范意识,在社交场合警惕陌生人提供的饮品,万一不幸“中招”应保持冷静,发现异常及时报警,保护好自身安全。同时,要降低对娱乐场所里的新型食品、饮品的好奇心,多学习禁毒知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制贩γ-羟基丁酸及其伪装饮品等的打击和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境内“听话水”毒源得到进一步遏制,部分人转而从境外获取含有γ-羟基丁酸等成分的所谓“听话水”。 法官提示,不管是出于贩卖获利、实施性侵等犯罪目的,还是由于吸食成瘾、不良网站引导好奇而购买等,都已经涉嫌构成走私毒品犯罪。切勿因好奇购买、尝试毒品,也不要以为网络购买难以追查而抱有侥幸心理。如遇到亲朋好友要求海外代购药品的,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对于要求代购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的,果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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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有人在酒吧喝下“听话水”遭猥亵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6月27日
版次:A03
栏目:
作者:黎秋玲、温玉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