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范晗越报道:9月27日,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南沙区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除商品住房解除限购外,《通知》同时明确,对于项目可售(含已售)车位、车库数量超过本项目区划内房屋套数且同时符合项目土地用地性质为B类、已完成竣工验收一年以上且项目已公开出售整体车位、车库半年以上三项条件的商服类项目,在保证本项目区划内业主可购买或租用一个车位或车库的前提下,剩余可售车位、车库全面放开限购。 《通知》自9月28日起施行。自此,广州市全域内,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区域仅剩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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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来源:羊城晚报
2024年09月28日
版次: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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