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好房子”长啥样?“大家希望住的房子层高能高一点,通风、采光能好一些,密闭性、隔音性能强一些,室内空气能够洁净、温度适宜,既不干燥,也不湿冷。”3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回答如何建设“好房子”,引起会场内外不少代表委员热烈讨论和社会广泛关注。
居住品质是影响民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基础性因素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可以说精准回应了当前社会的民生期待。
到底何谓“好房子”,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标准。比如,在过去多年里,住宅层高的标准都是“不低于2.8米”。此次记者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修订相关标准,把层高标准提升至“不低于3米”,这就是适应社会对于居住品质更高要求的一个积极行动。要知道,当前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经超过40平方米,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也发生重大变化,人们对于住房需求已经开始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因此提升住宅建设标准,势在必行。
加快建设和推广“好房子”,既需要相关建设标准的完善和升级,也离不开房地产行业的主动转型。房地产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行业。在过去几年,我国房地产行业经历了深度调整,其中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改善型住房需求日益突出,这要求房地产行业也要从过去的拼速度、拼规模,向拼质量转变,真正以建设“好房子”来赢得市场。要指出的是,这里面所说的“好房子”并不是单指传统意义上的“高端产品”,而是整体的品质标准都要升级,真正实现“不同面积、不同价位都有不同的‘好房子’”。
到底何谓“好房子”,这里面的标准是相对而言的,但正如政府工作报告所指出的,“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将是房屋品质升级的大方向。总体上说,开发商在这些方面进行升级,有着内在的驱动力。毕竟,社会需求在变,如果无视这一点,再“好”的房子可能也无人问津。但要真正让消费者买到“好房子”,还需要相关的权益保障的加持。据媒体报道,一种比较现实的情况是,近年来“拎包入住”的精装房成为购房者的“新宠”。对消费者来说,精装房的优点是缩短入住时间、节省装修时间、减少“装修扰民”的邻里矛盾等。但是保修难、整改难、维权难等“精装房烦恼”也不少。也就是说,既要提高房屋的质量标准,也要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如此才能让“好房子”不打折扣地交到购房者手上。当消费者对于“不好”的房子有更多说“不”的权利,也自然能倒逼更多开发商更真诚地建“好房子”、交付“好房子”。
另外,“好房子”也不仅仅是对新建房屋的要求。记者会上,相关负责人就指出,要把新房子建成好房子,也要结合城市更新,采取多种的方式,把老房子想办法改造成好房子。与此相对应的一个行动是,相关部门已明确,要把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都纳入城市更新的改造范围,因地制宜实施改造,也鼓励地方探索居民自主更新改造老旧住宅。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聚焦“一老一小”,完善无障碍适老化配套设施,政府托育服务设施、儿童活动场地。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真正的“好房子”,就是要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好各类群体的真实需要。
从根本上说,建设、推广“好房子”,是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内在要求。它是一个多面向的复杂工程。既要提升新增住房的品质,也要推进既有住房的更新改造,还要着眼长远,加快构建常态化的房屋体检和维修体系,让建“好房子”、住“好房子”、维护好“好房子”协同并进。 (作者是资深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