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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实施

东莞自来水价格分两步调整

来源:羊城晚报     2025年07月08日        版次:A05    栏目:    作者:文聪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报道:近日,东莞市发改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政策解读,分两步调整全市自来水价格,第一步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第二步于2027年8月1日起实施。第一步水价调整中,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调整至1.88元/立方米;两年后实施第二步调整,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调整至2.06元/立方米。以4人居民家庭为例,调价后居民家庭月均支出增加5.46元,其中第一步调价后居民家庭月均支出增加2元。

  《通知》共8条,与原价格政策相比,主要对各类用水价格、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自来水价格联动机制、优待群体的优惠政策等内容进行调整。在关于各类用水价格方面,《通知》分两步调整全市自来水价格,第一步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第二步于2027年8月1日起实施,具体调整为——第一步水价调整:现行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低于1.88元/立方米的,调整至1.8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2.25元/立方米;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高于或等于1.88元/立方米的,居民、非居民用水价格均不作调整;特种用水价格调整至7.00元/立方米(其中“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的用水价格按3.50元/立方米执行)。第二步水价调整: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调整至2.06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2.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统一按7.00元/立方米执行。

  《通知》提出,加大优待群体的优惠力度。经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且在东莞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生活补助的人员家庭及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增设每户每月5立方米(含)以内免费用水量;用水量超出5立方米且少于20立方米(含)的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的50%计收水费;超过20立方米的部分,按照阶梯水价执行。

  发改部门分析认为,目前东莞水价有10多种,通过本次自来水价格改革,可以逐步实现全市供水“同网同价”。通过优化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建立自来水价格联动机制、加大优待群体的优惠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东莞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在对居民用户的影响方面,以4人居民家庭为例,调价后居民家庭月均支出增加5.46元,其中第一步调价后居民家庭月均支出增加2元。对非居民用户的影响方面,调价后万元工业增加值增加水费2.89元,其中第一步调整后万元工业增加值增加水费1.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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