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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2025年9月25日)

来源:羊城晚报     2025年10月15日        版次:A01    栏目:    作者:

  2020年以来,全省各族人民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支持推动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省各族人民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广州市越秀区委统战部等40个集体“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马志龙等79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榜样作用,带动全省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奋力推动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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