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第二季度环境公报,PM2.5创新低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97.8% 2019年08月23日  林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园报道:22日,深圳市第二季度环境公报发布。其中,空气环境质量表现亮眼,PM2.5达历史有监测数据以来同期最低,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占比近98%。备受关注的茅洲河与坪山河,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下降幅度在40%-60%之间。

  第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19~110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68天,比上年同期增加7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89天,占总有效天数(91天)的97.8%,比上年同期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4微克/立方米。

  在饮用水源方面,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略有变化的是,与上年同期相比,石岩水库水质类别由Ⅲ类变为Ⅱ类,水质有所改善;西丽水库水质类别由Ⅱ类变为Ⅲ类,水质有所下降。

  与上年同期相比,盐田河水质有所改善,沙湾河(罗湖)、大沙河和王母河水质保持为Ⅳ类,福田河水质有所变差,皇岗河和凤塘河水质污染程度显著减轻,西乡河水质污染程度明显减轻,布吉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新洲河水质保持稳定。污染较严重的河流中,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污染程度明显减轻,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44.5%、47.2%,但水质仍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观澜河企坪(省考)与坪山河上垟(省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41.6%、44.8%和61.4%、59.6%,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