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电动车贴上备案标识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 宋王群
通讯员 刘明 谢春旭
近年来,使用电动车出行的队伍日渐庞大,随之而来的是电动车事故频发,超标电动车逆行、电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载货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由于电动车缺乏相应备案,车辆信息不明等,给电动车管理带来困难。为此,电动车备案被提上日程。
4月9日,深圳交警联合宝安、光明区政府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对电动二轮车开展备案试点,一人一证一车一标识,为下一步登记上牌奠定管理基础。
5步即可完成线上备案
交警估算,深圳现有存量电动二轮车约400万辆,高于机动车保有量,历年来涉摩涉电交通亡人事故占全市交通亡人事故总数四成之多,涉电盗窃警情及充电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2019年涉电动二轮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94人死亡,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5.61%,由此可见,深圳涉电动二轮车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为规范电动车管理,深圳交警联合多个部门深入研究,不断推动完善电动车立法工作,打造电动车安全骑行生命线,9日起,正式实施电动二轮车备案工作。
交警介绍,进入“易骑行”小程序后,电动车备案操作流程只需五步:第一步,刷脸登录;第二步,录入个人信息;第三步,录入电动二轮车信息;第四步,线上线下安全学习;第五步,上门服务安装完整号码牌。
交警介绍,完成信息上传与线上线下学习后,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就能收到备案标识。有了备案标识后,电动车就正式成了“有身份”的车。
目前,只针对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的居民开展备案纳管,其他社区实施备案工作将逐步推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备案后因超标等原由不再扣留车辆
按照目前备案试点工作要求,实行“一人一证一车一标识”的管理制度,一个人只能备案一辆电动二轮车。新购买的电动二轮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方可实施备案。对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白色标识,可长期使用;对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交警表示,备案标识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统一制作发放,具有唯一性,实现人、车、标识绑定对应;电动二轮车所有人申请备案,车辆财产所有权依法受到保护;车辆安装备案标识后,可以上路通行,执法政策将更新优化,执勤民警实施人性化执法,不再以冲禁令、超标、未提供合法来源等原由实施扣留,不以无证驾驶实施行政拘留。同时对冲红灯、逆行、不戴头盔、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车主可以依托备案标识的号码购买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抵御风险,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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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车八大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驾驶电动二轮车闯红灯,罚款300元
2、驾驶电动二轮车逆行,罚款300元
3、驾驶电动二轮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
4、驾驶无牌(标识)电动二轮车冲禁令,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5、驾驶无牌(标识)电动二轮车违规载人、载物,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6、驾驶无牌(标识)超标电动二轮车,扣车并处1000元罚款
7、酒后驾驶电动二轮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8、驾驶电动二轮车不戴头盔的,依法处罚
制表/陈日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