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不再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佛山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新规5月起实施 2020年04月16日  周哲

  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哲报道:日前,佛山出台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称《办法》)。继顺德区率先上线之后,4月13日,高明区也正式上线存量房交易资金上线系统,买卖双方可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签约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的购买将有更大的保障。

  《办法》提出,除明确提出放弃交易资金监管外,买卖双方应当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并通过佛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建设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进行监管。该文件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介绍,资金监管类似于“支付宝”,它的基本概念是“第三方托管”:买卖双方不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买方先将交易资金存入房管部门指定的专用监管账户,待交易完成后,经房管部门查验无误后,金融机构才会将交易资金划转给卖方,这一措施将使二手房交易资金运转过程变得更加透明和安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没有增加任何交易环节,全程在系统中进行操作,不增加买卖双方负担。

  佛山近日也将逐步在五区上线佛山市存量房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其中顺德区和高明已上线,三水区预计4月20日上线,禅城区预计4月27日上线,南海区预计5月6日上线。

  据悉,监管系统上线后,原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中已提交的网签合同数据,将迁移到监管系统中,并于正式上线运行时迁移完毕。此项工作在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与各区住建局共同开展中。原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中未提交的网签合同数据,将不对其进行迁移。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前,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将通过原系统,短信提醒交易各方及时进行处理。逾期不进行处理的,原系统停用后将不能继续进行操作。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所有网签合同将统一执行《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第15条中存量房网签合同有效期不超过90日的规定,有效期从合同提交之日起计算。监管系统将统一对交易各方进行短信提醒。

  存量房买卖合同录入完成后,市民需及时将签字盖章页上传至监管系统。未上传存量房买卖合同签字盖章页的,监管系统将无法将交易信息共享至金融部门、税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会影响存量房后续交易手续的办理。

  《办法》还明确了申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流程,买卖双方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签约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选择交易资金监管、选定监管银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买方按照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在约定期限内,将监管资金一次或分次存入监管银行开设的子账户。买方需办理抵押贷款的,可通过资金监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并到受理银行提交贷款资料。约定的监管资金全部到账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区房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买卖双方办理转移登记后,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约定,将监管资金及利息划转至约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