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184件 多项办案核心数据居全省首位 2021年03月26日 周哲、佛检宣

佛山检察机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周哲 通讯员 佛检宣

  

  佛山市检察院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典型案例等内容。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佛山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18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32件,行政公益诉讼1052件;起诉案件48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立案数、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数、起诉金额等多项办案核心数据均名列全省第一。

  

  保护生态环境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

  

  据介绍,2020年,佛山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重点办理水资源、土地资源、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以及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立案568件,占立案总数35.08%。

  通过办案,督促整改被污染河流两条,督促治理被非法占用农用地500余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约1.08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2256亿元,增殖放流500余万尾鱼苗,让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其中以林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是目前全国诉讼标的额最大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有效保护了佛山的生态环境安全。

  此外,佛山检察机关积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部署专项行动,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40件,占立案总数45.6%。针对借用消毒品批号生产冒充药品、西药冒充中成药、勾兑药品冒充百年配方等违法行为,办理了张某、崔某等生产、销售假药系列案,实行生产、分销、销售全链条打击。

  针对校园周边部分商户违法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问题,部署开展“青春校园无烟草”专项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4件,促使市场监管部门和烟草部门协同建立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促进创建校园周边绿色无烟环境。对段某、佛山某饮品公司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提起诉讼,诉请赔偿款约1.7亿元,是目前全国诉讼标的额最大的食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聚焦国有财产保护 关注新领域案件

  

  国有财产保护方面,佛山检察机关严肃查处对国有财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加强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保基金安全等专项资金的监督,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01件,占案件总数18.56%,督促职能部门追偿受损国有财产1120余万元,追回国有物业1栋。开展“养老金领域国有财产保护”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同时,佛山检察机关聚焦新领域案件,针对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等日益突出问题,办理“等”外公益诉讼案件17件,取得良好效果。针对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不严的问题,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及时排查了安全风险隐患,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大型小区消防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通过调查、引导、磋商、约谈、督促等多种方式,促进消防改造工程落地,解决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推动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

  

  2020年10月30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支持和监督佛山公益诉讼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佛山全市检察机关推动佛山市政府、高明区政府先后设立了全省首个市级、区级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目前已有600多万元的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佛山检察机关先后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河长办、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出台多项协作机制,其中与市河长办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并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携手回头看 合力护河湖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联合专项监督活动,工作做法受到高检院肯定。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佛山检察机关深入排查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疗器材、非法行医等涉疫公共卫生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非法饲养小白鼠、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等涉疫防控公益诉讼案件32件,涉案金额约500万元。

  佛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佛山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将不断优化公益保护新格局,积极履职,科学精准提升办案质效。做好“4+1”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开展高检院部署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三年专项行动,打好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持久战。加强与有关国家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完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机制,加强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保障和监督力度。多方联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