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三角岛明年有望试运营 2021年08月12日 今日关注 钱瑜、佘振国

三角岛沙滩修复工程初见成效 受访者供图

  

  羊城晚报讯 记者钱瑜、实习生佘振国报道:8月11日,羊城晚报记者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获悉,经过修复建设,目前三角岛生态修复工程初见成效,后勤码头工程、沙滩修复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海岛监视监测中心、海水淡化厂工程已基本完成封顶,环岛线综合管线安装累计完成57%,三角岛码头工程、三角岛湖泊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垃圾污水处理工程等正在火热施工建设中。预计今年年底前可完成三角岛客运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投入试运营。

  据悉,珠海市作为珠三角海域面积最大的城市,素来有“百岛之市”之称。在大大小小岛屿中有无居民海岛252个,三角岛便是其中之一。近年来,珠海紧紧围绕省争创自然资源“双高”示范省的部署,积极推进海洋资源的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工作,多措并举做好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打造出如三角岛这样践行“双高”战略的名片。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称,为有效解决如三角岛此类已取得海岛使用权的无居民海岛岛上项目建设、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和监管问题,珠海市率先提出无居民海岛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创新模式,并在海域海岛管理体制、生态保护机制、海洋产业发展等方面对上位法进行补充完善。珠海市积极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制定了《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两部法规均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2020年5月27日完成第一次修正。两部法规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海域海岛保护制度体系,引领推动无居民海岛保护性开发,为海洋环境保护和海岛资源合理利用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充足的法制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珠海全市海岛保护利用统筹管理,研究海岛保护利用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明确规划期内海岛保护利用、海岛产业联动发展的总体思路,做好海岛主导功能定位,珠海市启动编制《珠海市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对海岛承载力、功能分类、海岛使用强度和保护利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做到“一岛一策”。如在三角岛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根据岛体存在破坏、裸地较多的现状,并结合三角岛毗邻港、澳,与广州、深圳等旅游圈密切联系的特点,推出“生态修复、科技引领、全域旅游”方案,充分发挥岛内“山、海、湖、岸、滩、礁、湾”等资源组合优势,以整岛生态修复为重点、适度旅游开发为支撑,拟打造集科普教育、主题体验、海上运动和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生态海岛旅游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