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通讯员谢楠楠、高榕璟报道:近日,佛山海关在查验一批出口家具、灯具等货品过程中,从中查获一批涉嫌夹藏走私的月饼。
据佛山海关通报,佛山某公司以市场采购方式向该关申报出口家具柜、灯具等一批。近日,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勒流监管科查验关员按照布控指令进行查验,发现在货物中夹藏印有“月饼盒专用箱”的箱子若干。经进一步开箱查验,发现印有“Moon Cake”的包装礼盒,内有“黑芝麻”“红豆沙”“奶黄流心”等口味的月饼。经清点,该批月饼共200箱,每箱10盒装(6粒/盒)。该批月饼未向海关申报检验,且该食品生产企业未经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目前,该批货物已按规定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海关提醒:海关总署对出口食品实施检验合格后放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报检验前,需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出备案申请,经海关审核合格后予以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食品出口前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放行。另外,个人携带、邮寄月饼进出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常见的含奶黄、肉馅、蛋黄的月饼禁止携带、邮寄进境,五仁、莲蓉、水果泥等植物源性的月饼可以携带、邮寄进境。携带、邮寄至境外国家或港澳台地区需谨慎,应充分了解出行、邮寄目的地检疫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避免因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