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达报道:日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珠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加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其中,各物业服务企业须主动申报在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星级服务共五个星级评定标准,评定结果不达标需进行整改。星级服务的评定还能帮助业主参考选聘更优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意见稿》共三十四条,主要围绕评定规则、评定程序、动态管理、结果运用四个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及住宅小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和综合评定。《意见稿》提出,各物业服务企业须主动申报在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全覆盖。无正当理由拒绝申报参评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部门向社会公示,并纳入诚信管理。
《意见稿》显示,星级划分是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的等级标志,设立为五个等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星级标准严格按照物业项目实际物业服务水平给予评定。评定内容包括业主满意度调查、现场评定和综合评定三个部分,分别占20%、70%和10%。评定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根据得分情况,对纳入评定范围的住宅小区进行星级服务评定。
《意见稿》还对星级评价为四星级、五星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给予激励措施,值得一提的是,各区可对辖区按照五星级物业项目3000-5000元/个,四星级物业项目给予2000-3000元/个的标准,实施奖励补贴;对物业服务企业形成值得借鉴推广经验模式的,给予5000元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