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吴泳、通讯员刘虎林报道: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人社局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个人)办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镇(街道)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领相关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从350元到3000元不等。
谁能申领?
据《指引》,符合“属于本区户籍城乡劳动力”“持有本区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劳动力(含持有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粤就业的港澳台人士)”“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等情形之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已享受离退休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且非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时近3年内不存在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获取技能补贴行为的,可申请相关补贴。
其中,本省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可同时申领每人每次500元的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
如何办理?
申请人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时,需对应提交所在镇(街道)户籍或居住证明。申请人需取得相应证书(包括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广东省核发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申领期限为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据《指引》,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应于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 (http://ggfw.gdhrss.gov.cn/YCZG)“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个人)”模块,逐项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向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符合享受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一并提出申请。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补贴申请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通过的,将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规定支付补贴资金至申请人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