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变迁中的底色与力量 2022年07月22日 阿社

  □阿 社

  

  一部人物传记,传主与作者是双向互动、相互观照的关系。《只为规矩成方圆》之所以能打动我,是源于这本书的传主和作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他们所处的角色虽然不同,但都能以一颗敏锐博爱的心,深入社会,前者以关怀的姿态书写人生,后者以悲悯的情怀书写作品,从而深刻地反映在时代变迁中一名律师的命运与精神。他们用不同的方式共同讲好一个时代的励志故事。

  

  时代叙事

  需要人文底色

  

  《只为规矩成方圆》全书20万字,共18章,生动地叙述了江晓华律师通过不懈努力,克服重重困难走出大山,成为一名教师,继而投身律师行业,以出众的才华、善战的勇气、善辩的艺术,一次又一次维护了人间的道义与法律的公正,也促进惠州律师事业的崛起,为推动惠州法治建设、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作出贡献。该书也叙述了江晓华律师怀揣着一颗“为民请命”的热心,三十多年来始终坚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举办义务法律咨询,免费送法下乡、进军营、进校园,为部队官兵、学校师生等进行法制宣讲、法律咨询,免费代理村民的法律纠纷案件,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用法律知识回报社会。

  作品语言鲜明生动,极富表现力,画面感和现场感鲜明,一次次让我们恍若身临其境。更难能可贵的是写律师、写法律,字里行间散发着平凡人间的烟火气。从江晓华的家庭成长环境到他的求学之路,从事业追求到爱情、婚姻、家庭,作者邓仕勇用细腻的语言呈现了江晓华律师既讲规矩又充满了温情的精神世界。

  作品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新丰江水库建设和移民写起,时间跨度60多年,把江晓华律师的人生与急剧变化的时代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多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江晓华紧紧抓住时代变迁的机遇:他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第一代考生;1986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惠州第一批执业律师……一次次重大的转折点,深刻反映了江晓华律师与时代同脉搏、与国家齐进步的人生经历,读完让人充满奋发向上的力量。

  在宏大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用文学创作来呼应时代命题?这无疑是一次难度系数较高的写作。可喜的是,作者并没有让我们失望。之前邓仕勇创作了《别向命运屈服》《触摸一座城市的温度》两部长篇报告文学,他在驾驭宏大叙事时,善于举重若轻、小中见大,在不动声色中注入人文底色,从而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在《只为规矩成方圆》这本书中,无论是主人翁江晓华作为一个普通农家子弟的人生经历,还是“法律不外乎人情”的人文关怀,都是这个时代需要的文学底色。

  

  文学力量

  诠释法律力量

  

  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知道,行业性、专业性特别强的文学作品不好写,写得太专业,曲高和寡,少了文学性就成了专业著作;相反,文学性太强了,处理不好就会引起非议。如何写出一部法律界读者和非法律界读者都能接受的文学作品,如何塑造出一个鲜明、丰满的文学形象,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在一般人的认知里,法律是理性的,而文学作品是感性的。但是,文学是有力量的,这个力量体现在用文学的感性可以诠释理性的东西,包括法律。

  在这部作品中,文学的力量体在两方面:一是人物形象的塑造,过去我们心目中的律师可能会有点标签化,比如正义、严肃、难以接近,但是我们在这本书中看到的江晓华律师是一个有着完整奋斗史的形象,为了塑造这个真实、丰满、立体的人物形象,作者还花了大量的笔墨写亲情、爱情,写他与同事、客户的关系。写人物形象,是文学创作中最基本的,也是最难的。人物的人格魅力,很大程度来自他的奋斗史,更准确地说,来自奋斗过程中的人生沉淀。

  二是作者以在场者的角度再现了江晓华律师代理的一系列经典案例,这部分是这本书的重头戏。把案件以文学的视角进行叙述,既有故事性,又有文学性,体现的正是作者的文学功底。透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深刻地体会到江晓华律师“讲规矩、守底线”与“善律者不讼”的执业精神。江晓华律师所追求的公正与公平,除了为好人伸张正义外,对坏人也要进行公正的审判,任何过轻或者过重的判罚都是不公正的,尤其是当道德审判占据上风有可能影响法律审判的时候。这种对芸芸众生的人文关怀,让人感觉到了法律的力量——法律的终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救赎。

  这本书的书名叫《只为规矩成方圆》,如果用方与圆来作比喻,法律是外方内圆,在讲规矩、守底线的前提下,需要的是一种有温度的人文关怀;而文学是外圆内方,我们在想象各种可能性的同时,必须要坚守我们的创作底线。

  总之,《只为规矩成方圆》这本书,不仅是江晓华律师的个人传记,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法律普及读物,更是值得我们认真阅读与思考的属于这个时代的励志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