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管理办法 2023年02月16日 李洪宝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洪宝报道:近日,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东莞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扶持和管理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据介绍,普惠性幼儿园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接受普惠、规范、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渠道。记者了解到,本次颁布的《办法》适用于东莞市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市、镇街(园区)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范、质量有保障的非营利性幼儿园。

  在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条件上,普惠性幼儿园须依法规范办学。幼儿园办学证照齐全、有效,办学行为规范。普惠性幼儿园收费须合理合规,东莞市、镇街(园区)公办幼儿园和集体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公布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幼儿园等级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不超过同等级市、镇街(园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8倍,并在一定时期内(1个学年以上)保持稳定,收费行为规范,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

  在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方面,《办法》规定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镇街(园区)政府应按照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园教师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科研项目申报、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在业务培训、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园教职工同等权利。同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办园经费、实施财政补助政策和学前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