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瞰梅城 梅州文广旅局供图
文/赖嘉华
“筚路桃弧辗转迁,南来远过一千年。方言足证中原韵,礼俗犹留三代前”。对于客家文化,黄遵宪的《己亥杂诗》早已以诗证史。今年1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公告,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名列其中。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成功通过验收,成为目前广东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梅州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享有“世界客都”“世界长寿之都”等众多美誉。据了解,祖籍梅州的海外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达700多万人,遍布8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0年5月,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获批设立,总体规划于2017年5月获批实施,保护区覆盖了梅州市全境8个县(市、区),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划定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和大埔县为重点区域,平远县、蕉岭县、丰顺县和五华县为一般区域。
据了解,多年来,梅州高度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秉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建设理念,围绕“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建设目标,全力推进实验区建设,推动客家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在创建过程中,梅州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动文化创意、文化活动、演艺精品进校园、进景区、进展区。精心打造“客都文化公益讲堂”“周五有戏、相约周六”等文化惠民金字招牌;并以客家非遗为题材,创演《春闹》《林风眠》等一批具有客家风格、梅州特色的精品力作。
据介绍,2018年至2021年,中央财政先后投入2725万元、省级财政先后投入2140万元,同时梅州积极撬动社会参与资金68.6亿元,用于支持实验区建设。先后出台《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7—2030)》《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积极探索文化生态保护的依法治理之路。
“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的创建成功,标志着保护区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对于建设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推动梅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和客家文化的活态传承,促进梅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均有重要的意义。”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谢小康介绍。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林玲表示,今后梅州将把客家文化生态保护融入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中,持续深化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保护,大力推进客家文化活态传承,精心打造客家非遗文创品牌,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深化对内对外交流合作,高质量推进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