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云水
(嘉应学院客家研究院研究员)
梅州成功创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可喜可贺。
文化生态保护区将区域内的文化遗产及其相关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分析各类文化遗产的分布规律、特色与作用,把对单个项目的重点保护与区域性整体保护很好地结合起来,把散在的“点”状和区域性的“片”状结构整合成网状结构,实现保护区的整体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
对适合生产性保护但处于传承困难、市场份额小的代表性项目,要尽快扶持生产,传承技艺;对有市场潜力的代表性项目,要采取项目、传承人、生产基地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生产性保护,促进其良性发展;已经具有一定市场规模的代表性项目,在企业内部要建立传习中心,传承手工技艺,建立多层保护机制。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设立个人工作室,在传承传统技艺、坚守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基础上,对技艺有所创新和发展;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生产、授徒传艺、展示交流等活动创造条件;对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抓紧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翔实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所有技艺和工艺流程等。采取措施支持、鼓励传统工艺制作产品的生产;支持和帮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产品宣传,利用媒体宣传非遗代表性项目及其产品;积极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技艺展示、产品销售的渠道和平台。
此外,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调动有关学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过程中的辅助作用,通过各司其职,促进非遗的有序传承。
总之,采取依法保护与政策保障相结合、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决策系统与咨询系统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融资相结合等保护方式,可以为客家非遗传承创造更加宽松和更适合其生长的文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