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印发加强全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03月14日 王雷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雷报道:记者从东莞市人民政府获悉,日前,东莞正式印发《加强全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包含强化消防安全治理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治理队伍基本保障等方面内容。

  

  按照辖区场所数的0.25%-0.5%配齐消防巡查服务队人员

  

  《方案》指出,要强化消防安全治理队伍建设,各镇街(园区)要督促辖区各村(社区)按照辖区场所数的0.25%-0.5%配齐消防巡查服务队人员。村(社区)消防巡查服务队中,应按不少于本村(社区)网格数量的标准设置专职消防隐患整改员,专职负责本网格消防隐患问题线索的处置。

  根据《方案》,市、镇两级各职能部门也要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等内设议事机构,细化明确本行业、本系统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专(兼)职科室(股、组)和人员,成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队伍。

  

  确保85%以上的问题线索在村(社区)得到妥善解决

  

  《方案》强调,村(社区)消防巡查服务队中的专职消防隐患整改员要负责网格员巡查发现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隐患问题以及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隐患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确保85%以上的问题线索在村(社区)得到妥善解决。

  基本保障方面,《方案》也作了说明,各镇街(园区)要参照《东莞市消防“十四五”规划》中“大队级”的标准,为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消防巡查服务队提供办公场所和执法设施等保障。车辆配置可参照镇街2022年火灾总起数分档安排,第一类镇街(园区)安排不少于8辆车,第二类镇街(园区)安排不少于7辆车,第三类镇街(园区)安排不少于6辆车,第四类镇街(园区)安排不少于5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