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暂行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严格按

“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要求布局 2023年11月22日 王俊、张梦欣、张雪阳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俊,通讯员张梦欣、张雪阳报道:养老服务设施是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日,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办法》明确,深圳行政区域内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为规范深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办法》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规划建设提出明确要求,需要综合考虑区位条件、布局现状、人口规模和服务需求等情况。相关养老服务设施应严格按要求配建,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设施选址、建筑设计、适老化和无障碍设计的要求,用材用料和建筑、楼道布局应符合相关建筑防火规定。

  《办法》规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严格按照“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的要求布局,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组合设置;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应严格按深圳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深标等文件要求配建,人口老龄化水平较高的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建筑面积。在规划审批及设计方案审查方面,市规自部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区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需依各自职责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和装修图纸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达到简单装修、入住即可使用的标准。

  在验收交付阶段,《办法》对住建部门、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及民政部门相关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区政府物业管理部门接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后,与区民政部门办理委托管理手续。区民政部门将辖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登记在册,统筹管理,充分使用。区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将会同区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运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