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现场 受访单位供图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明达,通讯员郑瑜平、任冠元、陈子衔报道:5月21日上午,围绕《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福田区人大常委会香蜜湖街道工委在深圳国际交流中心项目智慧指挥中心开展《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询座谈会。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宏,竹林、侨香社区立法议事会成员,以及市、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居民代表等济济一堂,针对法规展开热烈探讨,广泛听民意、汇众智。
现行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限为3年。新修订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上进行公示、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早在去年,福田区人大就开展了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调研工作,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被列为区人大2023年度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在督办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市、区人大代表对《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提出了47条意见建议,并通过市人大提交至市交警局研究。在《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市交警局充分采纳了其中意见建议。
作为《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核心起草人员,深圳市交警局车管处二级高级警长夏旭昆在会上对该法规的起草背景进行了详细说明,深入介绍当前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管理面临的问题以及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改内容。他表示:“大家的每一条意见都非常宝贵,希望大家多提意见。”
座谈会上,福田区人大代表、香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蔡晓表示,非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的概念不同,建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准确使用对应概念。据悉,香蜜湖街道居民服务小组在前期开展走访、调研中,收集了居民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建议,尤其是从加强职能部门监管、强化业委会履职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路径,作为立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