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锴跃、通讯员王辉报道:近日,汕头海关所属普宁海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普宁市浩发手袋有限公司签发了粤东首份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凭借这份证书,这批货值24万元的背包将享受3%的关税减让优惠,企业可节约关税成本7200元。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实施,该协定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协定生效后,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逐步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当天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达到95%左右。我国的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机械设备、耐火材料、日用品以及部分农水产品等进入塞尔维亚市场时,塞方进口关税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
“为帮助外贸企业尽享政策红利,在协定生效前,海关及时梳理辖区企业对塞尔维亚的进出口贸易情况,针对主要出口享惠产品和外贸企业加大协定政策宣传力度,提醒指导企业提前谋划享惠方案,积极向海关申请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汕头海关关税处副处长李楠告诉记者。2024年上半年,汕头海关签发各类出口原产地证书份数和签证货值分别同比增长9.9%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