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通讯员黄彩华报道:东莞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中心地带,对外经济贸易活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相对较多。11月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发布中英文双语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重点制造业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2020-2023)》,介绍近四年来该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工作概况,并提出了优化企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议。
据了解,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辖区六镇包括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大朗镇、大岭山镇,六镇均跻身“中国综合竞争力百强镇”。该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由综合审判庭专门负责,并先后制定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操作指引及调查取证工作细则,有效提高了送达效率,提升了办案质效。
“涉外涉港澳台重点制造业企业,是指有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金背景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统计,辖区内的涉外涉港澳台重点制造业企业约250家。2020年-2023年期间,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重点制造业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案件884件,涉企业共148家,涉诉率为59%,四年内无一诉讼案件的企业为102家。纠纷类型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加工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其中,占比较多的买卖合同纠纷为187件、劳动争议为178件,占比均分别超过两成。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部分企业的交易行为不规范,证据意识不强,涉外诉讼法律知识了解不足,导致举证困难,加上有的债务人恶意逃债或者无偿还能力拒不到庭,而涉外主体的身份确定和送达、事实和法律查明均难度较大,导致这类案件往往审理时间较长,耗费诉讼成本甚大。
对此,白皮书中提出了优化企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六大建议。据悉,一是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二是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包括工作流程、人员选任、授权管理、印章管理等;三是企业加强对交易对象的资信审查,防止对方为“空壳公司”“皮包公司”,尽量避免后续维权困难;四是企业加强签订合同的规范性,包括合同形式、条款、审查及预留送达地址等;五是规范企业交易流程,包括送货、对账、收付款、售后、材料保管等环节;六是企业积极了解和参加诉讼程序,包括及时主张权利、加强举证意识、积极参加诉讼、重视调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