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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查获的文物 |
1月15日上午11时左右,澳门籍中年男子陈某经拱北口岸“无申报通道”入境。关员对其进行截查,发现陈某携带的两个手提袋中放有大量旧邮票、银元等物品。经清点,共有清代邮票231枚;民国邮票、邮资、印花税等1443枚;20世纪初的美国邮票、加拿大邮票、香港邮票分别100枚、242枚、133枚;清代银元14枚;民国银元17枚。 关员表示,旅客携带少量文物进境海关可予以放行,但陈先生携带的数量超出自用合理范围,应主动向海关申报。目前,该案移交缉私部门调查处理。 拱北海关提醒,我国对于个人携带自用合理数量文物进境未予以限制,但在携带出境上,文物属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之列。旅客如携带、托运或邮寄文物(含已故现代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海关凭相关许可证明放行。携带文物出境不向海关申报的,一经鉴定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海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没收或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图 何叶舟 万学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