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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将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

校服款式家长学生说了算

来源:羊城晚报地方版     2018年04月25日        版次:FA17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记者24日获悉,佛山市教育局日前公布了《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在校服管理模式上,顺德区实行市场购买模式,其他各区实行公开招标模式。校服款式的选择以家长和学生作为主要参与者。

  按照《意见稿》要求,在校服管理模式上,顺德区实行市场购买模式,其他各区实行公开招标模式,市直属学校参加禅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服公开招标采购和校服生产企业的遴选。

  采用市场购买模式的区域,以区为整体实行校服一区一款或一区多款,可采取在校服上缝(贴)学校校徽以区分不同学校。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省现行的规范确定校服用料质量标准和工艺制作流程。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和委托专业机构设计多种校服款式,将校服款式在全区范围内公开,由学校组织家长、学生统一投票后确定本区校服款式。校服款式确定后,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外公告发布用料标准、工艺制作流程和校服款式,同时提供校服样衣。各服装生产企业可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用料标准、工艺制作流程和校服款式制作和销售校服。鼓励服装实体生产企业设计、生产和销售工作。各服装生产企业可在中小学校园周边开设校服专卖店或便利店、小卖部、超市等代为销售校服,方便学生购买。

  采用公开招标模式的区域,以校服实行 “一校一款”为目标,根据本区情况可实行“一镇一款”或“划片同款”,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搭建平台,统一组织校服生产企业资格标公开采购,组织和引导学校遴选其中一家企业作为学生校服生产和供应商。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校服遴选工作方案,校服生产企业和款式的选择以家长和学生作为主要参与者。

  同时,《意见稿》在加强校服质量检查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校服产品的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质量检查,督促企业积极配合做好校服抽检工作,检查结束后对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校服的生产企业,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反映的情况,依法查处在市场上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