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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驾摩托炫车技(视频截图) |
据介绍,通过调取沿途监控录像,民警发现不同的两段视频中的驾车男子为同一人,驾驶的也是同一辆摩托车,但在查询车辆资料时,发现登记车辆与视屏中的摩托车不符,确认涉案车辆“套牌”,无法根据车辆信息找到涉案男子。 民警于是决定通过其他途经寻找线索,并最终发现涉案摩托车连续多日在小榄民安中路大信商圈出现。4月22日11时,民警在小榄大信商圈路段发现了涉案摩托车,随后循线在一家西餐厅内将当事男子抓获归案。 经查,当事男子姓刘,重庆市大足县人,2000年9月出生,事发时未满18岁,尚未达到申领驾驶资格的法定年龄。 据刘某交代,所驾摩托车是他今年4月16日花1500元从东凤镇同安村的一家二手车行购买的,粤JX008×号牌则是从他舅舅送给他的一辆报废摩托车上拆来的。4月20日上午8时,他驾驶涉案摩托车在105国道时,将车头悬空,只用后轮着地行驶了一公里多的路程,之后在小榄港立交桥底掉头,在行驶至小榄民安路广成市场红绿灯附近路段时,再次将车头悬空,用后轮着地又行驶了大约一公里,直到行至轻轨桥底附近路段才将车头着地。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交警部门将对刘某无证驾驶、套用车辆号牌以及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等交通违法合计共处罚款6440元,行政拘留10日,但因刘某事发时未满18岁不予执行拘留,其他处罚将由监护人代理。如不接受处理当事人成年后将无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