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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龙岗公安分局盛平派出所民警在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市场先后发现两名男子(何某、男、冮西樟树市人,黄某锋、男、广东紫金县人)违规电焊作业,现场火花四溅,且电焊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存在安全隐患。民警遂上前盘问,发现何某、黄某两人均未持有电焊操作证书,遂将何某、黄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审查。经审查,违法行为人何某、黄某均对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供认不讳。 无独有偶。6月21日,六约所民警王长江、叶碧伟在横岗街道六约社区万利路28号附近发现两名男子正在使用电焊机、切割机拆除墙上的广告牌,且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民警遂上前盘查,男子江某来、覃某威均没有相关电焊资格证件,涉嫌无证违法使用明火作业,遂将该两名男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经审查,涉嫌违法使用明火人员江某来(男,40岁,河南人)、覃某威(男,27岁,广西人)均如实交待了其在横岗街道六约社区万利路28号门口无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事实。 以上4名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者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李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