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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个食品加工中心投入使用

来源:羊城晚报地方版     2018年07月26日        版次:DA17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报道:作为今年东莞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每个镇街(园区)在年底前都要至少建成一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昨日上午,全市现场推进会在黄江镇召开,该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首个集中加工中心。

  食品小作坊就是有固定生产场所,但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的生产经营者。此前,东莞曾出台了食品生产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并采取专项行动,对全市的小作坊经营进行规范,以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而如今,食品小作坊在黄江有了新的管理模式。作为全市第一家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集中加工中心,黄江镇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位于黄江镇黄京坑村清河路,面积为6500平方米,其中,生产加工区三层面积为3600平方米,办公室、检验室、视频监控室、锅炉房、豆渣房等面积为1000平方米,可容纳15家以上的食品小作坊。现已有15家非发酵性豆制品小作坊入驻,并接受统一的监管。

  “进入这里的每批原料、食品添加剂都将由中心进行统一查验,成品也要检验合格才能出场。”黄江镇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按要求对进驻的食品小作坊进行严格管理,不光是严格进货查验、严格成品检验、严格出场销售,进驻的食品小作坊出货前必须向集中加工中心申报并统一出具销售票据,进驻的食品小作坊还将被严格进行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对每家食品小作坊进行视频监控抽查和实施日常检查,增强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不仅是黄江,目前全市多个镇街均已开始了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的建设。据了解,《东莞市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创建财政奖励补贴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根据设想,市镇财政将对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的建设、使用进行多重奖励。其中,初始建设的一次性奖励和补贴由市财政负担,包括按面积对集中加工中心给予奖励、对检验室达标给予奖励、对视频监控建设达标给予奖励。如中心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检验室建设达标并验收合格,一次性补贴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