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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汽车排放标准提高 王磊 摄 |
市人居委介绍,自11月1日(含)起,在深圳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VI标准;自2018年12月31日(含)起,在深圳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VI标准。对于政策实施前已购置或外地转出的轻型国V车辆设置2个月的办理缓冲期;对于珠三角地区内的轻型国V车辆设置2个月的过渡期。经测算,深圳轻型汽车提前实施国VI标准,预计每年可分别削减2873吨一氧化碳、1340吨碳氢化合物等。 据了解,该政策的实施对象是新注册登记的和异地转入的车辆(即是现未领取粤B牌的车辆),不会影响现有的粤B牌车主,也不会影响粤B牌本市内过户流通。此外,想了解达到国Ⅵ标准的轻型汽车目录,市民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