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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此次选任工作呈现三个新特点:一是依法选任,严格依照《人民陪审员法》及《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开展选任工作;二是实行“随机抽选、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突出“随机抽选”模式;三是选任工作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法院、公安机关配合、协同实施。 据了解,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除此之外,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审查、考察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将提请市、区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 (朱文庆 胡玉莹 林国祥 叶佐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