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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院依法裁定宣告七海(广东)织染厂有限公司破产

执转破化解3000余件执行积案

来源:羊城晚报地方版     2018年12月26日        版次:FA18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通讯员吕慧敏、晏林欢报道:通过对一起执行案件进行“执转破”(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佛山中院成功实现“四两拨千斤”,化解了3000余件执行积案,这绝不是电视剧才有的情节。12月25日,记者从佛山中院了解到,日前,佛山中院依法裁定宣告七海(广东)织染厂有限公司(下称“七海公司”)破产达成上述效果。

  据悉,七海公司成立于1991年,主营业务为布料及布料的后整理加工。2009年,因经营不善,七海公司拖欠巨额债务,涉及海量执行案件。其中,仅工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案件就已超3000件,涉及标的超过2500万元;其他执行案件共100余件,涉及标的高达1.26亿元。然而,七海公司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评估价值不足9000万元,且由于用地规划及土地权属等原因,财产短时间内难以变现。鉴于上述情况,今年4月,作为执行法院的顺德法院依法将七海公司移送佛山中院民五庭进行破产审查。

  通过调查走访,合议庭发现,七海公司早于2010年开始拖欠工人工资,2011年已全面停产。“偌大的厂区仅余5名留守人员看守,现场杂草丛生、一片荒芜。”承办法官黄健超对走访现场仍然记忆犹新。此外,七海公司经营的织染行业为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且公司地址却恰恰位于水源保护区,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属于去除落后产能的范围。今年6月,合议庭经审查认为七海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符合受理条件,遂依法裁定受理七海公司破产一案。

  进入破产程序后,经管理人清算核查,七海公司名下的动产均已在执行程序中被处置,余下资产的评估价值为6979万元,而确认的债务已达15355万元,债务人实际上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最终,佛山中院依管理人申请,裁定宣告七海公司破产。目前,案件进入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阶段,债权人将根据受偿顺序按比例得到清偿。由此,以七海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3000余件执行积案依法执行终结。

  “七海公司‘执转破’案件的成功处置,只是佛山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佛山中院民五庭庭长黎健毅表示。今年4月,佛山中院民五庭推动成立执行移送破产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专人专责,全面统筹、组织、协调全市“执转破”工作。与此同时,民五庭还发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指引》,从移送标准、移送材料清单、费用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执转破”工作规范有序。

  据统计,2016年以来佛山中院民五庭共收“执转破”案件44件,其中已受理27件,办结6件,涉及执行案件3753件,平均1件破产案件消化139件执行案件,有效推进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