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罗湖不再受理非深户籍者学位申请?

教育局回应:满足在深居住满一年等条件,可申请积分入学

来源:羊城晚报地方版     2019年01月09日        版次:ZA13    作者:

    学生在校园活动

  热点追踪

  文/羊城晚报记者 林园

  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磊

  7日,深圳罗湖区教育局官网发布《罗湖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预告》。预告中第三条提出,非深户籍临时购房、租房的将不受理申请。对此,一些市民担心,是否学位紧张导致罗湖区出台了新的学位申请政策。记者了解到,相关规定是按照2018年深圳市级层面已经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非罗湖区自选动作。按照市级规定,非深户籍者满足在深居住满一年等条件,可申请积分入学。

  预告中表示,2019年罗湖区小一、初一申请人数还将大幅增加,公办学校学位将出现较大缺口。在根据学位数量、按照类别/积分高低录取的情况下,部分申请儿童有可能被录取到非地段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请类别/积分靠后的适龄儿童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准备。预告中还公布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名称,包括了23所小学和9所初中。

  根据预告,2019年开始,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锁定。一套住房成功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后,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内其他家庭不得用该住房再次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孩子不受影响)。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深圳户籍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租房居住的必须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没有实际居住的除外)并在学区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即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截至2019年4月30日连续满1年以上)。此外,申请学位的住房必须为申请人实际居住。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地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对此,罗湖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称,预告的依据是《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第五条规定:“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对于学位紧张的问题,罗湖区已编制《罗湖区中小学布局与建设专项规划》《罗湖区幼儿园布局与建设专项规划》,目前正利用城市更新契机,推动统筹配建学校,通过“上天入地”工程、置换学校红线内住宅、学校扩容挖潜等措施,切实增加学位供给,并通过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满足辖区适龄儿童的入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