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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修订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开车直跨多车道罚款或涨至500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19年08月28日        版次:ZA13    作者:李天军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天军报道:开车直接跨两三条车道变道非常令人厌恶,这一违章行为罚款额度或将涨至五百元。27日,记者从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获悉,经多方研究审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已形成,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将进行修改。

  首先增加了行人在机动车道内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设备,处一百元罚款;行人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二百元罚款的规定。

  关于消除违法记录,增加了因紧急避让或者协助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而有违法记录,纳入可申请消除违法记录的范围的内容。

  此外,调整了单列一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内容。

  关于对替代他人记分和接受他人替代记分行为的处罚,修改为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到六个月;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将“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处二万元罚款”调整为“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处三百元罚款调整为处五百元罚款;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三百元罚款也调整为处五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