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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小型工程可不申办施工许可

来源:羊城区域     2019年09月04日        版次:ZA13    作者:李晓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9月3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出通知,本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该通知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范,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查和颁发施工许可证。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另外,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对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质量安全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

  深圳市住建局同步修改施工许可证办理承诺书相关内容,并将进一步加强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以虚假承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将立即要求该项目停工整改,并依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