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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19时许,31岁的黄女士突然向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马田派出所报警,称其被人强奸。接报后,马田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查看现场痕迹,并未发现有异常,于是将报警人黄女士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在派出所,黄女士突然变得神情慌张,说话吞吞吐吐,在民警询问事情的详细经过时,更是惊慌不已,回答问题闪烁其辞,有时答非所问,有时前后言语矛盾。几番对话后,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推断,民警认为这宗案件另有蹊跷。经过反复询问,结果果然如民警所料,案件并非报警人所说,而报警人这样做的原因更是让人哭笑不得。 据报警人黄女士交代,其跟男友周先生交往有两年了,虽然没有结婚,但两人一直同居。8月28日晚上,因为男友未等自己下班回家一同共用晚餐,黄女士便开始生闷气,并与男友发生了争吵。因为男友一直没有做出礼让,导致两人越吵越凶,黄女士气急之下便报警称自己被强奸,异想天开地想通过报警让民警“教训”男友。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黄女士谎报警情的行为给予了严厉训诫,并将其依法行政拘留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