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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伯乐奖”发放 ,符合条件单位可在10月15日前申报

可申请最高200万元奖励

来源:羊城区域     2019年09月19日        版次:ZA17    作者:沈婷婷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从深圳市外新引进人才的深圳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深圳市新入选广东省、深圳市引进人才重点团队所在单位,可以申领“人才伯乐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2019年度深圳市人才伯乐奖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今年首次采用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在10月15日前申报。

  据了解,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纳税。从市外新引进的人才,是指从深圳市外(海外)引进且经深圳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所引进人才应当为2018年1月1日之后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申报时仍在职且已在深全职工作9个月以上。地方级领军人才还应当办理正式引进手续。引进时间的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在深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引进审批时间中最早的时间为准;人才团队应当为2018年1月1日之后入选的广东省、深圳市重点人才团队。每个人才和团队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不含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申请),且只能申报一次。团队内的个人不能作为新引进人才重复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人才伯乐奖”发放标准为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杰出人才,奖励20万元;每引进一名经深圳市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奖励10万元;每个新入选广东省、深圳市引进重点人才团队,奖励15万元。由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经深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奖励。人才资源服务机构协助深圳市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经深圳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的,奖励5万元。